新型冠状病毒正在全国肆虐,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高福表示,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来自武汉一家海鲜市场非法销售的野生动物。并且病毒存在变异的可能,疫情有进一步扩散的风险。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组长钟南山院士在接受央视采访时也分析称,根据流行病学分析,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来源很大可能是野生动物,比如竹鼠、獾等。目前,华南野生动物批发市场已经在1月1日休市整治,禁止人员进出并进行严格消毒。
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当地不少“野味馆”已经停业,但也有商家邀请顾客“正月后再来”。记者追踪野生动物售卖及食用产业链发现,大量跨区域的非法交易仍然存在。广东省佛山市一处海鲜市场内, 也暗藏“野味街” ,外地收购后运至市场出售, 甚至可以提供订货、宰杀、加工一条龙服务。
往年每到春节就是野味热销的时候,年夜饭都要提前定,但今年“查的太严”。野味店经营的野味小到野生斑鸠、野兔大到野猪肉、穿山甲都有。“我们这种是从黄陂山区运过来的,绝对的野味。”一野味经营者说。每桌野味菜价格不等,有一两千的,也有上万元的。武汉的严查似乎并未影响周边地区的“野味”生意,有业内人士透露,周边城市仍有不少人顶风作案。一位湖北孝感的“野味”卖家告诉记者,手里有熊掌、果子狸、麂子等不少“现货“,“随时可以提,当面交易。”
其实,在保护野生动物,杜绝非法食用“野味”上,我们并不缺少法律法规。我国《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都有明确规定和相应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还曾专门出台《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这些法律法规,对于非法捕猎、贩运野生动物加大了处罚。但高额的利益依然让商家们铤而走险。
一些人类传染病与食用野生动物密切有关,这已经是一个常识。十多年前的那一场SARS疫情,就被怀疑由果子狸传播。这么多年以来,即使“拒绝野味”的宣传不曾停歇,即使从营养学角度看,野生动物往往不具备更高营养价值,但在现实中,一些人依旧对于“野味”情有独钟。 尤其在个别地区,食用“野味”似乎更是一种风尚。不论日常请客聚餐,还是逢年过节,食用野生动物,都会成为一些人的选择。甚至,此前还有人将“野味”发到朋友圈,主动炫耀而“投案落网”。这种荒唐的吃货基因可以说是深入骨髓了。
当深入骨髓的吃货基因加上铤而走险暴利商机于是野味交易屡禁不止。其实非法的野味交易不仅要法律层面的刚性约束,更需要严格的执法“助攻”。供需两端齐发力,重拳打击贩卖和食用“野味”的违法行为,让涉事者切实承担法律代价,类似乱象才可能大大减少。不论什么时候,食用“野味”都不应得到提倡和鼓励。尤其是疫情当前,拒绝“野味”更应成为每个人的文明自觉。此外,相关的执法监督和查处,以及公益保护行动更不能缺席。拒绝“野味”,人人有责。在保护生态环境平衡的同时,才能真正助力公共卫生健康。
为了你我的健康,支持禁绝野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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